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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深圳:全面推进“法人+自然人”大诚信体系建设
发表时间:2021-12-20来源: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

  近年来,广东省深圳市委市政府始终牢记敢闯敢试、改革创新的初心和使命,不断加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,推动信用监管机制改革,着力健全信用应用机制,持续深化诚信宣传教育,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。

  信用数据筑基 率先打造统一社会信用平台

  一是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全覆盖。实行公共信用信息“统一平台、同一目录”归集机制,2020年修订《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》后,信源单位已覆盖全市行政单位与公用事业单位共73家,信用子目录约630个(其中涉及自然人的信用目录项有348个),归集企业、自然人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信用信息超过22亿条,其中含609万家市场主体(含注吊销)8.8亿项信用信息;1,859万自然人的14亿项信用信息,实现“法人+自然人”信用信息全覆盖,将分散在多个部门、多个业务系统的碎片信用数据有序归总。

  二是打造信用平台先行地。建设深圳信用网为一体化信用服务平台,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公示涉企信用信息,平均每年访问量约2亿次,信息查询量约1亿次,百度搜索量全国第一。2020年企业信用报告下载量达32.1万份,累计下载量达58.63万份。2020年12月底正式上线个人公共信用报告,展示政府部门归集的、与个人信用相关的信息,全市年满18周岁的深圳市民(包括户籍在深圳、办理了深圳市居住证或在深圳购买社保的)共计981万人都可通过“一网三端”(信用网,i深圳app、微信、支付宝等手机端)及线下窗口的渠道查询本人信用报告,截至2021年7月份查询总量共计30.96万次。

  三是加强与金融征信数据交流共享。与百行征信、招商银行、交通银行等7个相关机构签订信用共建战略合作协议,在信用数据共享服务中小微企业贷款、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,探索建立信用数据要素市场和交易平台方面作出积极探索。积极推进深圳市地方征信平台建设,探索设立具有深圳特色的、市场化运作的征信服务企业,承建以政府数据为主、地方性信贷数据和商业性数据为辅的统一的社会信用服务平台。

  完善信用法规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

  一是全面推进信用立法工作。已出台《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》《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》《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》。《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》已完成送审稿稿,即将报市人大审议。二是逐步完善配套制度。出台了信用数据归集、政务诚信、信用修复、联合奖惩、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覆盖信用监管全流程的制度文件。已经制定出台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办法,全市层面的信用修复工作指引;印发了加强全市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;起草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的工作方案,全力落实国务院告知承诺制改革部署;发布地方标准《公共信用信息编码规范》及《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规范》,在全国率先出台《信用服务业分类及编码规范》团体标准。

  二是充分发挥信用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。疫情期间,印发《关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《关于做好进口冻品疫情防控信用信息归集应用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一方面新增疫情防控信用信息目录,做好相关信用信息归集,对失信行为进行曝光。另一方面通过加大信用扶持力度、推行网上信用修复,延长滚动年报公示时限,开展信易贷等措施,帮扶市场主体在疫情时期持续健康发展。

  三是建立信用约束规范化长效机制。组织对全市已出台的失信行为认定、记录、归集、共享、公开、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措施进行清理规范,依法依规推动奖惩系统对接,将信用奖惩措施应用于行政许可、评优表彰、资助奖励审批等业务办理环节。

  涉企信用信息高质量应用 全面推进信用监管机制

  深圳市场主体数量大、企业数据含金量高,在丰富信用数据资产的同时,也给企业监管带来了新的机遇。全市已经在税务、工程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,全市70个监管领域已出台相关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、管理办法,或进行了分级分类评价,并将分级分类结果实际应用到各领域的监管工作中。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了5个维度,63项指标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,对全市223万企业综合计分,进行信用风险分类,按照风险从低到高分为A+、A、B、C、D、E六个等级,首次在公示信息抽查中应用,按照风险等级不同,对应不同的抽查比例,实施差异化监管,对高风险企业问题发现率达89%,有效提升监管精度。构建“虚假登记企业”专项模型,实施定向抽查。推进全市联合奖惩系统建设,制定联合奖惩事项清单,依法梳理应用规则并嵌入各部门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,自动实施联合奖惩。推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活动深入用信,在开展财政性资金资助、公共资源交易、政府采购等工作时,信用信息核查已作为必经环节,核查信用主体超过122万家。

  市区共建打造"信易+"生态圈 助力营商环境优化

  在市政府引领信用工作发展方向的基础上,各区结合实际开展特色信用工作,制定守信激励政策,以应用为落脚点,深入拓展信用应用场景,制定守信激励政策。市医保局开展全国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;福田区印发全国首个政务服务信用审批实施办法,打造深圳市信用审批示范大厅,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信用审批改革;罗湖区制定政府合同履约“星级评价”信用体系以及合同履约监管绩效指标评分标准等多项举措,填补了国内政务领域的制度空白;南山区获批全国唯一一个区县级常识产权信用体系试点;宝安打造“一街道一亮点”的诚信示范点创建模式,为全国首个社会信用标准化试点,全国首推社会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,率先推出‘诚信+出租屋’工作模式,获全国市域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;前海持续打造信用创新策源地,建设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,开展广东省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,全国首创实施“诚信+法院实行”;坪山区推出“信用+执法监管”块数据治理体系项目,获评“2021年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治理创新案例”;大鹏新区依托山海资源开展“信易游”,创建全省首家旅游行业诚信自律组织。

  发挥信用支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作用,大力推动信用经济发展。“信易贷”平台融资服务能力日趋增强,近一年通过深圳各类“信易贷”平台累计信用放款1003亿元。引导市信促会制定团体标准《信用服务业分类及编码规范》,在全国率先成立了深圳市信用人才库。加大向信用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力度,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以开通数据接口的形式,向包括政府部门、行业协会、金融机构、信用服务机构等45家单位开放数据,接口调用7932万次。

责任编辑:林 凤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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